社保资讯热点: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离职工伤职工申领待遇?
某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本人及其家属不能直接申领。
请问,在工伤职工已经离职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为劳动者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
解答:
应确定工伤职工本人能否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七十九条规定:“业务蔀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据此,工伤职工可以直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其次,劳动者离职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仍负有附随义务,即在确有必要时为劳动者承担一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果地方确实规定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仍有为该劳动者申领待遇的义务,该义务可以作为附随义务由用人单位承担。
业务:骏伯集团江苏8分公司受理
江苏社保、公积金、发工资、代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处理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等 + 全国300城市人力外包业务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HR黄生
手/V: 18319444741 QQ:2628459114
20年外包代理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总部、济南、青岛)分公司
骏伯集团简介:公司2003年3月成立++全国自有8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办理全国270个城市业务++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
原文链接:http://www.hzciic.com/hangqing/show-2859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代理社保五险中介,代缴扬州社保中介,代买泰州社保公司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代理社保五险中介,代缴扬州社保中介,代买泰州社保公司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