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欲从浙江到海口打工乘车途中竟被带回派出所这到底是咋回事?
3月10日6时30分许
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火车站派出所民警
接到K511次列车乘警通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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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查获两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的违法嫌疑人,请在列车到达后交接。6时57分许,该所民警在海口火车站8站台与K511次列车乘警完成交接,将两名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询问。
经查,该两人分别叫蔡某(男,43岁,江苏人)和汪某(女,37岁,浙江人),系夫妻关系。两人乘坐K511次列车从浙江衢州前往海口打工,为了省钱,先是使用本人身份证购买了从衢州至萍乡的火车票,然后使用捡来的他人身份证购买了该次列车从茂名至海口的火车票,打算省去萍乡至茂名段的火车票钱。其间,身在河北的身份证主人准备购买当日的火车票,却发现由于行程冲突无法购票,遂向铁路部门投诉。铁路部门调查发现,疑似有他人冒用身份购票,当事人立即报警。
(警方供图)
接警单位联系了K511次列车乘警,通报相关情况并请求协查。乘警随后在车厢内将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车的蔡某和汪某查获。海口火车站派出所依法对蔡某和汪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沈丽焕通讯员聂辰光
来源: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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