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的目的,是精简机构,压缩编制,节约政府运营成本。随着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8年—2020年底这三年时间,全国的党政、事业机构会统一改革结束,机构数额会大量减少,编制、人员也会随之大幅压缩,领导职数、管理岗位会越来越少,行政、事业单位的晋升机会也会越来越小。
改革后,全国的行政机构数额在省市县三级,基本会实现统一平衡,会有严格的数量限制。经过数轮控编减编,行政编制总数严格控制在2012年的底数里,只能减少,不再增加。再加之行政机关的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随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行政编制的总数会越来越少,随编制核定的领导职数也越来越少。
同样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将行政类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生产经营类职能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今后将不再成立这两类事业单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以基础科研、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服务为主,机构、编制也大幅减少。以已经试点改革完成的辽宁省为例,省直、市直事业机构缩减50%以上,县区事业机构缩减90%以上,人员编制压缩25%—30%。随着机构编制的减少,领导职数和管理岗位,同样也会相应大幅减少。
按照编制数额对应领导职数,编制总量在50名以下的单位,核定3名领导职数;编制总量在51-200名的,核定4名领导职数;编制总量在201-500名的,核定5名领导职数;编制总量在501-1000名的,核定6名领导职数;编总量制在1001名以上的,核定7名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参照这个标准执行。国家部委“三定方案”中,就是以此为标准,基本上都是核定一正四副5名领导职数。
党政、事业机构改革后,按照即将出台的《机构编制法》,严格执行对应编制核定领导职数和管理岗位的原则,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管理岗位会被严格控制在基数之内,彻底改变过去官多兵少、无人干事的局面。而随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减下来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除了极少部分调整到其他空缺岗位之外,部分会被任命为非领导职务,大部分保留原有待遇,随改革逐渐消化。
今后,受领导职数和管理岗位的数额限制,行政、事业单位的个人晋升,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十数年内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将大量、大范围存在。大部分底层干部不得不依靠“职级并行”,才能享受上一级级别待遇。事业单位类似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政策,也在试点改革,和“公车改革”一样,待条件成熟,将全面推行,以改变事业管理人员长期得不到晋升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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