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间,荣丰控股集团董事长宁湧超再次收到青岛证监局的通知,显示,因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 2021 年业绩承诺。根据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宁湧超应在荣丰控股发出业绩承诺补偿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荣丰控股支付现金补偿款 1932.57万元。
据此前的9月15日公告显示,荣丰控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威宇医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7.87亿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其持有的湖南威宇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在这笔收购中,宁湧超和盛世达作为威宇医疗的股东作出承诺,威宇医疗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7亿元、1.02亿元和1.23亿元。